为进一步补充急需紧缺教师,促进长海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长海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人,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6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设定的资格条件。2022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1)《2022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
(6)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经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海县教育局组成审核小组,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若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上发布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携带《2022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现场不予提供)和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地址为长海县教育局一楼人事室,同时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原则上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要求: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笔试未结束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办公室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上发布公告通知,请时刻关注。
5、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日考生可登录长海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6、确定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采取确定教材,随机抽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为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试讲占6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40分)。
4、面试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分,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均低于60分的,该岗位取消。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办公室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上发布公告通知,请时刻关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确定的考察和体检人员在长海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进行公布。
1、考察工作由长海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2、体检工作由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海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应指定2家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体检部门签订报名协议。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3、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县教育局委托县检察院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由招聘学校组织合格人选开具“无犯罪证明”。
4、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1、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报告在考试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国内划定为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不填报以及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当次考试准考证上要求的证件为准)原件;纸质准考证;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不得使用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不得使用截图),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主管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除身份验证等工作需要外,参加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用过的口罩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8、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规定路线按楼层错峰离场,迅速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相关部门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9、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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